平埔原住民族群民族認定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7條 法規:平埔原住民族群民族認定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7條 審議會應作成會議紀錄,並載明下列事項:一、委員總人數、出席人數、同意人數、迴避人數。二、其他相關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前項會議紀錄公開於機關網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