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法規: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組織目 第2條 本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設之總體規劃。二、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工程之規劃設計。三、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公共服務、社會溝通與教育推廣之規劃及執行。四、原住民族文物之蒐集、典藏、保存、維護、研究及學術交流。五、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展示內容與設備之規劃設計及製作。六、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園區之管理及維護。七、其他有關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設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