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3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業目 第3條 具有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之退除役官兵,得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申請參加下列創業輔導措施:一、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二、創業知能課程。三、創業研習活動。四、創業座談。五、其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