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及提升資通環境設備辦法 第2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及提升資通環境設備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第2條 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及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得委任所屬機關(構)為執行機關,推動下列執行項目:一、海洋韌性。二、海域調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