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 第3條 法規: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中心業務範圍如下:一、海洋調查及實驗技術之研究開發。二、國家海洋調查船、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及其他海洋科技設施之營運管理。三、海洋科技專業人才之協助培育。四、海洋科技國際合作及交流之促進。五、水下文化資產調查之協助。六、受託辦理海洋研究調查及船舶技術相關業務。七、經監督機關指示辦理海洋研究調查相關業務。八、其他與海洋科技相關之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