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辦理下列委外事項者,不適用前三條之規定:
一、保險業資金符合保險法相關法令及自律規範規定委託境外機構代為操作管理。
二、委託境外機構協助處理理賠、緊急救援、調查及鑑定之機構。
三、保險業將其國外分支機構符合當地法令規定之作業項目中,無涉本國客戶個人資料之部分委外辦理。
四、保險業委託境外機構辦理位於境內資訊系統之開發及維護。
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19條
第19條
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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