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第15條 法規:大陸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通用法規目 第15條 非公務機關為持續改善本計畫及處理方法,應訂定下列整體持續改善機制:一、本計畫及處理方法未落實執行時應採取矯正預防措施。二、參酌本計畫及處理方法執行狀況、技術發展及法令變化等因素,定期檢視或修正本計畫及處理方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