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載具申請發射許可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發射載具申請發射許可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2條 發射載具依太空發展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發射許可者,應繳納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二萬三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