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第23條 法規: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3條 申請登錄之申請費用,由主管機關依規費法訂定收費基準並公告之。登錄人應於申請登錄時,依前項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基準繳交申請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