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或國營事業所有不動產提供文化藝術事務使用優惠辦法 第1條 法規:公有或國營事業所有不動產提供文化藝術事務使用優惠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