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3條 法規:電影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電影事業係指依電影法第三條規定,從事電影片製作業、電影片發行業、提供電影器材、設施及技術之事業、電影片映演業之事業。本辦法所稱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消費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