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基本法 第20條 法規:社會福利基本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20條 各級政府應考量各地區需求人口屬性與數量、社會經濟條件、地理環境因素及資源配置情形,充實社會福利專業人力。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得依各社會福利之需要,建立其專業人員之資格、認證、登錄、訓練及督導管理制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