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務政策之實施,應與家庭及社區密切配合,以達成下列目標:
一、滿足兒童生理需求的照顧。
二、建構兒童合宜、安全的成長環境。
三、建立兒童與照顧者正向依附關係。
四、營造兒童平等、民主、尊重差異的學習環境。
五、豐富兒童遊戲探索與體驗。
六、促進兒童群體合作,發展同儕關係。
七、啟發兒童關懷他人與環境。
八、鼓勵兒童表達參與。
九、支持育兒家庭,建立夥伴關係。
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4條
第4條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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