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39條 法規:兒童托育服務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三章 托育機構 第39條 托育機構應就下列事項訂定管理計畫、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改進:一、環境及食品之安全衛生。二、傳染病及其他疾病之預防。三、各項設施安全之定期檢修。四、各項安全措施之演練。五、緊急事件之處理機制。六、其他安全及衛生之管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