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70條 法規: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七章 不良事件之對應 第70條 第十二條之試驗委託者,應將各臨床試驗機構通報之嚴重不良事件,以書面通知所有試驗主持人,並確認試驗主持人均已向其所屬之審查會通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