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 第7條 法規: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7條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應訂定醫療器材回收作業規定,並據以執行,其規定內容如下:一、回收作業之組織。二、回收人員及任務。三、回收作業計畫書。四、回收之通知方式。五、回收及處理方式。六、回收成果報告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