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3條 法規: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一、廠房:指用於健康食品之製造、包裝、貯存或其他相關作業之全部或部分建築或設施。二、批:指單一或系列製程產出具一致性之特定數量原料、包裝材料或健康食品。三、批號:指鑑別特定批之數字、字母或符號組合,可據以追溯每批之經歷資料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廠房 批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