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製劑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保存辦法 第7條 法規:再生醫療製劑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保存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7條 藥商及醫療機構為執行本辦法規定事項,有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必要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