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以外從事再生醫療製劑販賣之藥商,應就其販賣之製劑,依許可證或許可字號,分別保存下列來源及流向資料:
一、再生醫療製劑供應商資訊:
(一)供應商名稱、地址、聯絡人與電話,及各次進貨之批號、數量與日期。
(二)各批號之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二、再生醫療製劑流向資訊:各批號分別之供應對象名稱、地址、聯絡人與電話,及各次之供應數量與交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