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8條 法規: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8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每二年實地檢查已領有第四條第三項核准文件之醫療機構及藥局至少一次;醫療機構及藥局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