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20條 法規: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20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違反本準則規定,有影響正子藥品品質或有影響之虞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視其違反情節,停止其一部或全部之調劑,其能改善者,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無法改善者,得廢止其調製之核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