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第八條申請後,得邀集學者專家,及下列機關(構)之代表審查:
一、中央農業主管機關。
二、依本辦法申請租賃土地之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三、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及國營事業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