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健康法 第14條 法規:原住民族健康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進行原住民族傳統醫療保健知識之研究及推廣,以促進原住民族傳統醫藥及健康生活之發展。前項研究及推廣,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