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組織法 第1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組織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1條 衛生福利部為辦理長期照顧(護)、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國民年金之業務,特設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以下簡稱本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