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9條 法規:勞動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第9條 請頒本獎章案件核定前,推薦之機關(構)、單位、事業機構或團體,發現有足以影響本獎章請頒資格之情事者,應即通知本部,必要時得撤回推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