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 第10條 法規: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三章 職能復健專業機構申請認可程序 第10條 參與審議之委員或有關人員之迴避,及禁止程序外之接觸,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七條規定辦理。前項人員,對審議案件之內容及相關討論事項,應予保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