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第7條 法規: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申請認可,應依申請資料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之機構。前項經認可之專業機構,由中央主管機關於登錄系統公布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