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第19條 法規: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19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接獲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申訴事件時,發現其涉及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者,應各依本辦法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辦法所定之程序辦理;並應按申訴人之申訴意願及內容,就所涉事項併予調查訪談,避免重複詢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