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第19條 法規: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19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應視申訴人之情形,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提供必要之法律諮詢或扶助;其諮詢或扶助業務,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