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條的條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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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5條外送平臺業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之情事者,其於非停止營業區域提供訂單予外送員時,該訂單所示領取或送達商品之行車路線,不得經…
本章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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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條外送平臺業者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確保其程式之資訊安全及系統穩定度,以保障消費者、合作商家及外送員權益。交通主…
- 第17條外送平臺業者應定期向中央主管機關提供外送員人數、外送服務期間、上線期間及報酬等相關資訊。
- 第18條外送平臺業者應保存下列各款與消費者有關之紀錄,至少二年:一、消費者訂購商品之時間及內容物。二、商品之價格、服務費或運費。…
- 第19條外送平臺業者應保存下列各款與合作商家有關之紀錄,至少二年:一、外送合作契約。二、平臺業務招攬行為及其執行紀錄。三、合作商…
- 第20條外送平臺業者應保存下列各款與外送員有關之紀錄,至少二年:一、外送服務契約。二、外送服務期間。三、上線期間。四、停權、依第…
- 第21條外送員於外送服務期間,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外送平臺業者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並於事後實施事故調查、分析及…
- 第22條外送平臺業者對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提供一定時數之職業安全衛生、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其他必要之教育訓練。外送平臺業者每年…
- 第23條外送員於提供外送服務時,因違反交通主管機關認定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之行為時,外送平臺業者應依通知改善期內完成實施外送員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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