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第20條 法規: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計畫 第20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每年應依第十八條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及前條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並落實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