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15條 業者為維護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檢視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是否正確。二、當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時,應適時更正或補充;若該不正確可歸責於業者者,應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三、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