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租用國有不動產租金計收基準及優惠辦法 第2條 法規: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租用國有不動產租金計收基準及優惠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2條 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租用國有不動產,其土地與房屋租金計收基準如下:一、土地:年租金為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三計收。二、房屋:年租金為當期房屋課稅現值乘以百分之十計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