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7條 地震系統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地震與地球物理儀器之採購、管理及維運。二、地震與地球物理站房之場址規劃、勘選、建置、管理及維運。三、地震與地球物理資料之傳輸線路申請、管理及維運。四、中心電力空調消防設備之建置、管理及維運。五、庫房及財產之管理。六、其他有關地震系統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