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 第5條 法規: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署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前項位於或所轄區域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其預算員額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並與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族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