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 第11條 法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第11條 經濟部得監督及查核前條第一項數位工具業者辦理受託事項之情形;有未配合監督、查核或違反本辦法規定者,經濟部得停止撥付並追回已撥付款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