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4條 政府機關因辦理量測或學校因教育需求而有校正(含檢定)之必要者,得免依前條規定收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