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受理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鑑定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經濟部受理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鑑定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4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