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務報表及使用報酬分配表會計師查核簽證規則 第2條 法規: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務報表及使用報酬分配表會計師查核簽證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2條 會計師受委託查核簽證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下簡稱集管團體)財務報表及使用報酬分配表,應依本條例及本規則規定為之;未規定者,應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