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應優先採購、整合和訓練使用我國製造低成本、高性能無人載具。
國防部應依作戰需求及科技發展,採購於航渡及泊地登陸階段具優勢之攻擊型及監偵型無人載具,包括行政院核定之國軍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等三項裝備。
國防部應定期檢討作戰需求及科技發展趨勢,優先推動自主飛行、群飛協同、抗干擾導航、模組化設計及快速量產能力之建置。
國防部應每月更新可信任供應鏈及關鍵零組件認證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