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於書圖文件齊備後,應指定日期,會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使用及其他相關機關勘查申請使用土地,並通知礦業權者。
礦業權者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到場協助導往勘查,並說明申請計畫概要。
前項情形,礦業權者得出具委託書,委託簽證技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