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辦事細則 第6條 法規: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6條 行政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五、外賓接待及學員膳宿管理。六、不屬其他科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