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7條 本所置人事管理員,由本部人事處派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