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務規程 第9條 法規: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9條 商標權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商標一般行政與商標權延展、變更、授權、移轉及質權登記之管理。二、商標、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團體商標申請註冊案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三、商標異議、評定、廢止案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四、商標法規之制(訂)定、修正、解釋之擬議及商標審查品質之管理。五、兩岸商標權相關事務之處理。六、其他有關商標權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