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4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一、園區發展組,分三科辦事。二、開發營建組,分三科辦事。三、投資服務組,分三科辦事。四、營運管理組,分三科辦事。五、環安勞動組,分三科辦事。六、秘書室,分二科辦事。七、人事室。八、政風室。九、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