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 第5條 法規:經濟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5條 活動場所於戶外設置之樓梯、昇降設備、輪椅觀眾席位、停車空間、無障礙標誌、廁所盥洗室、結帳櫃檯及服務臺等設施設備,準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活動場所之休閒交通設施及互動遊樂設施,應規劃設置便於身心障礙者使用之無障礙設施,並應邀集身心障礙團體代表、民間相關機構及團體代表依實際需求共同討論設置內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