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相關法規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母法 第21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但書所稱案件已公開,指揭弊案件內容在客觀上處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見聞、知悉之狀態。同一檢舉人多次提出檢舉,且無新事實、新證據者,視為同一案件;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檢舉者,得不予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