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法規: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相關法規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母法 第16條 本法第十條第七項所定工資,以提供勞務所獲致之報酬計算;所稱前一月工資,指揭弊者受不利措施前最近一個月已領或已屆期可領之應收工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