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第9條 法規: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9條 教師兼職費之支給,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辦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兼職費之支給個數及支給上限不受前項支給規定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