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10條 教師兼職數目,除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由各級學校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